3月26日,黑龙江省人民银行批准财务公司在原有5000万元再贴现额度基础上,新增5000万元规模,使财务公司再贴现规模达到1亿元。
此业务是省人民银行对财务公司方面的政策倾斜,是省内办理的唯一商业承兑汇票再贴现业务。
再贴现业务不提供任何保证、抵(质)押担保;资金成本远低于资金市场水平,年利率2.25%,大大节省了公司财务成本。
再贴现业务的办理不仅增加了公司运营资金,也为集团整体对外融资树立了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