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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D之声】加强数据安全管理 APP收集个人信息不得“出圈”

发布时间:2021-09-16 来源:光明日报 点击次数: 打印 作者: 字号:

近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违规使用个人信息,欺骗误导用户下载应用程序(App),App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

2019年年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明确了“征得用户同意前就开始收集个人信息或打开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收集的个人信息类型或打开的可收集个人信息权限与现有业务功能无关”“因用户不同意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或打开非必要权限,拒绝提供业务功能”等属于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

2020年1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征求意见稿)》,为App个人信息收集划定了具体的、可操作的边界。加上已经施行的民法典、已经发布草案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渐趋完善,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行为,什么可以收集、什么不必收集……可以说,个人信息收集的边界也已非常明确。


个人信息保护是数字经济的底线。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不仅事关消费者的隐私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保障权等多项权益,也直接关系用户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甚至也是一个关系社会利益乃至公共安全的问题,严控各类平台和App过度收集、泄露和滥用用户数据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意识日渐提升,消费者越来越不愿意用隐私换取便利。在平台经济反垄断脚步不断加速的当下,加强数据安全管理更是反垄断的重要内容。这也提醒和要求相关App平台顺应大势,转变商业模式,用优质的服务来获取用户、赢得利润,实现企业的良性发展,光明正大地走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