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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0-08-06 来源:股份公司 点击次数: 打印 作者:丁辰 字号:

2020年6月23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日,股份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股份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共计15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26,225,6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3.5112%。经股东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累积投票议案共计22项,其中:年度例行审议议案包括:《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确定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与公司年度融资及经营事项相关的议案包括:《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非关联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关于确定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互保额度的议案》《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和《关于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公司治理相关议案包括:《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包括:《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设立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除上述事项外,股份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和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其中,孙明涛、方灏、张惠泉、刘怡、戴胜利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守东、韩方明、郑海英、金亚东当选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吕廷福、胡曾铮、佟欣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刘艳梅、杨洪波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同日,股份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孙明涛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聘任方灏担任公司总裁职务,聘任康文杰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经总裁提名,公司聘任张惠泉担任公司副总裁兼首席律师职务,聘任戴胜利、田健、张明根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聘任党荣毅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在随后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上,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吕廷福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职务。

股份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由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相关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和监事会决议已于2020年6月24日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