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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14年)

发布时间:2014-04-01 点击次数: 打印 字号:

制度摘要:

第四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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