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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4-01 点击次数: 打印 字号:

公告摘要: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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